三命通会卷三·论孤辰寡宿

****《三命通会》卷 三·论孤辰寡宿****

先贤有云:老而无夫曰寡,幼而无父曰孤,此其义也。

辰谓星辰,宿谓星宿,指其神也。

人命犯此星辰,则孤寡如是。

如亥子丑逐方三位,进前一辰见寅为孤,退后一辰见戌为寡。

又过角为孤,退角为寡。

其余三方皆依此推。

乃阴阳惆怅之义。

且夫寅为春始,辰为春末,巳为夏始,未为夏末,申为秋始,戌为秋末,亥为冬始,丑为冬末,皆阴阳支离之神,四时代谢之方。

《三车》云:造物中以生我者为母,克我者为夫,我克者为妻。

亥子丑属北方水位,水用金为母,金绝于寅,是母绝也;用火为妻,火墓为戌,是妻墓也。

巳午未,南方火位,火用木为母,木绝在申;用水为夫,水墓在辰。

寅卯辰属东方木位,木用水为母,水绝在巳;用金为夫,金墓在丑。

是取母绝为孤辰,夫墓、妻墓为寡宿,其义尤切。

《珞录子》云:“骨肉中道分离,孤寡犹嫌于隔角。”

《玉门集》云:“寅申巳亥为角,辰戌丑未为隔。

进者为阳,不利父;退者为阴,不利母。”

又云:“在阳宫妨父,在阴宫妨母。

如寅卯辰人,巳为孤,丑为寡,寅辰为阳之位,丑巳为阴之位。

男女生命见之,虽亲生儿女,多不和顺。”

王氏云:“男命生于妻绝之中而逢孤辰,平生难于婚偶;女命生于夫绝之中而遇寡宿,屡嫁不能偕老。”

如辛丑人得庚寅,寅为丑孤辰,丑为寅寡宿,寅丑互为寡宿。

隔角言丑寅中有艮卦隔,乾坤艮巽四犹之角也。

《烛神经》云:“凡人命犯孤寡,主形孤骨露,面无和气,不利六亲。

生旺稍可,死绝尤甚。

驿马并,放荡他乡;空亡并,幼小无倚;丧吊并,父母相继而亡。

一生多逢重丧叠祸,骨肉伶仃,单寒不利。

入贵格,赘婿妇家;入贱格,移流未免。”

《鬼谷遗文》云:“连属不言孤寡,如亥得寅戌,寅得丑巳;或支干朝会包裹贵人,虽犯孤寡,不以孤寡论。”

《广录》云:“井栏斜冲,是孤辰寡宿。”

更天干带倒食,谓之井栏倒食。

若巳午未人再生夏三月,是带两重孤寡,主克妻害子,少六亲,不聚财,多生女;更带诸凶煞,主不令终。

《珞录子》云:“凭阴察其阳祸,岁星莫犯于孤辰;恃阳鉴以阴灾,天年忌逢于寡宿。”

盖言小运、太岁不可犯之,阳以孤辰为重,阴以寡宿为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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