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先来看一下秦桧的名字。
秦桧,字会之,1090年,庚午,属马。
秦字,上面可以拆为“三人”。其属马,马并不忌人。在十二属相中,只有马、牛、猴、狗不忌人。因为,马有千里之程,无骑不能自往。所以,人对马来讲,是以吉论。
秦字下面为禾,禾为五谷,对马而言为得食,吉。
桧字,右上为人,上面已经讲了,属马者遇人以吉论。右边为木,属马,马的五行为火,木生火,吉。
秦桧,名桧,字会之。会字,上面为人,马逢人为吉。下面以盘腿论,马盘腿为休息,也以吉论。
之字以蛇论,蛇即巳,巳午未三会,吉。
不过,这里面要说明一点,今天看到的桧与会,是简体字,繁体写作“檜”、“會”,会字下面是日,马遇日为得时,也仍然是以吉论。因为,马要发挥作用、冲锋陷阵,都是在白天。
应该说,秦桧这个名字,真的是好得不行,即便是命理老师专业起名,大概也无非如此了。要说这个名字十全十美,那倒也不至于,因为,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。
这个名字,要说不好的地方,那就是两点,一个是,桧字左边为木,虽然木生午火,但是,因为秦桧生于庚午年,庚的五行为金,金克木。会比较辛苦一点。另一个,秦字上面为“三人”,虽然马逢人为吉,但不喜多人。好马不事二主。因为秦姓上面的“三人”字头,包括桧字中又见人,就容易摇摆不定,为人不忠。
那事实上秦桧是怎样的呢?如果好好去了解一下,真的会大出你的意料。
秦桧的出身还是不错的,也就是家境很好。其父秦敏学,做过县令,秦桧算是官二代了。
1115年,25岁中进士。同年考中词学兼茂科(具体是个什么官咱就不太清楚了),任太学学正。
1126年,36岁,上奏抗金。但是,皇上是一味求和,任命秦桧为职方员外郎,就是专职去谈判求和,而秦桧因为力主抗金,这一职位与自己主张相违,三上奏折请求辞去此事。
我估计很多人都不知道秦桧居然还有这样的经历。
在这一年,金人坚持要北宋割地,不然就进攻汴京。宋钦宗召群臣商议,范宗尹等七十人同意割地,秦桧等三十六人不同意。
同样是在这一年,秦桧升任御史中丞。
1127年,37岁,金人攻破汴京,掳走徽、钦二宗,秦桧亦一同被押至金。这时的秦桧颇能见风使舵,周旋于金人与宋徽宗之间,两不得罪,也是因此而保全了自身。1130年携家眷离开金营,回到南宋。高宗(赵构)认为秦桧忠心可嘉,任命其为礼部尚书。
1131年,41岁。秦桧升任参知政事,此时的宰相为范宗尹,建议议讨论徽宗崇宁、大观以来朝廷滥赏之事,秦桧极力赞成 ,但高宗坚决反对,秦桧遂附和高宗,并以此为由竭力排挤范宗尹。七月,范宗尹罢相,八月拜秦桧为相。
此时是一个转折点。41岁时的秦桧还是满满正能量,对于朝廷的滥赏之事非常看不惯,但是,注意,高宗坚决反对,秦桧就附和高宗,结果是,提出此事的宰相范宗尹被罢,而秦桧被拜为相。只能说,秦桧的脑袋瓜子转得快,说变就变。
1132年,42岁,因为朋党争权,秦桧失利而被罢相。高宗公开宣称,永不再复用。
但是,到了1138年,再次拜秦桧为相。看来高宗还真是离不开秦桧。
也就是在这一年,高宗不惜屈己称臣,希望与金议和。秦桧对高宗考验再三,确认其决心已定,遂决议议和。
议和成功,但高宗不愿跪拜称臣、接受金国册封,臣民也一致反对,于是高宗就让秦桧率朝臣去驿馆接收国书。这个场景,与后来的李鸿章签订不平等条约几乎一模一样。
1140年,金国内乱,秦桧上奏,和议已变,支持讨伐金国,但终没实行。不是没实行,确切讲应该是没有得到高宗的批准。此时以岳飞为主的宋军连战连捷,但此时的秦桧却又力主和议。实际上,不是秦桧要力主和议,是高宗力主和议。十二道金牌召回岳飞的,不是秦桧,是高宗。1141年,岳飞被赐死狱中。注意,是被赐死狱中,不是秦桧把岳飞害死在狱中。赐死,是皇上下的令,不是秦桧下的令。宋高宗赵构当日批复:“岳飞特赐死。张宪、岳云并依军法施行,令杨沂中监斩。”
1141年,51岁,封秦桧为庆国公,冀国公。
1142年,52岁,封秦桧为太师,封魏国公,秦国公。
1145年,55岁,高宗赏赐秦桧府第。
1146年,56岁,建家庙,高宗赐以祭器。帝王赐将相祭器即始于秦桧。
1147年,57岁,改封益国公。
1148年,58岁,高宗命人为秦桧制画像,并亲自做赞。
1150年,60岁,秦桧病,高宗允许其乘轿上朝,免朝拜礼。
1154年,64岁,秦埙(秦桧孙)被任为实录院修撰,宰相子孙同领史职,前所未有。
1155年,66岁终,加封建康郡王,追赠申王。
在相位18年,被封为庆国公、冀国公、魏国公、秦国公、益国公,死后被封为郡王,申王,66岁而终。一个臣子,能得到如此恩宠与厚待的,翻开历史,能如此者,大概没有几个。
先撇开“奸臣”这个标签不说,单就秦桧的一生来看,是相当成功的。人能至此,夫复何求?
秦桧之书法,亦是颇为可观,只是因为其名声而“湮没不传”。
现在问题就来了,秦桧真的如此让人可憎可恶吗?真的是秦桧害了岳飞吗?
岳飞入狱,被审时袒露背上“尽忠报国”四字,主审官何铸为之动容,如实禀告秦桧。秦桧曰:“此上(赵构)意也!”遂改命万俟卨(xiè)主审此案。
那么,赵构为什么要杀岳飞?原因很简单,岳飞不听话,赵构只想求和,而岳飞却执意要“还我河山,迎还二圣”。那要说这不是好事吗?但是,问题就在于,金军把徽、钦二帝掳去了,如果打不赢,那下场就会更惨,而如果打赢了,势必会迎二宗回宋,那赵构就得脱袍让位,赵构能干吗?除非是他脑袋灌水了。所以,秦桧一开始主战,但很快就想通了这个事情。但可惜岳飞神勇善战,却没把这个事情想明白。做事不由东,累死也无功。
所以,这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局面。假如徽、钦二宗没有被掳去,假如这二人死了不在了,那么,赵构一定会全力抗金。但就是因为这种尴尬的情况,让赵构实在太为难。而满朝上下,大概只有秦桧才能设身处地的为赵构想,这也是为什么赵构厚宠秦桧的原因。
岳飞死后被两次平反。
1162年,宋孝宗即位,为岳飞平反,追复其原官,赦还岳飞被流放的家属。平反的原因是,想要抗金。想要抗金的原因是,赵构时期的那个尴尬局面没了,也就是宋钦宗于1156年死了。所以,这时抗金就没问题了。只不过很可惜,这次抗金失败,与金国重新和议,宋朝皇帝对金改称臣为侄,改“岁贡”为“岁币”,赔款割地。
另一次平反是1204年。宋宁宗在位,想要伐金。崇岳飞贬秦桧,追封岳飞为鄂王。但可惜的是,这次抗金失败,签订了更为屈辱的协议,宋朝皇帝与金朝皇帝的称谓由以前的侄叔改变为侄伯。而此次领兵的大将韩侂[tuō]胄也被砍头作为和谈的条件。
加之岳飞之前,金军攻入宋朝都城,把皇帝大臣全部掳走。由此来看,虽然岳飞能获一时之利,但能不能在与金兵对决时获胜还是个大悬念。
所以,情绪归情绪,现实归现实。就象当年越国勾践与楚国,就象清末与列强。秦桧所处的环境与李鸿章太象了。我们现在都骂李鸿章卖国,签订了不平等的条约,那如果不签订呢?还和列强继续干吗?能干得过吗?所以,我们应该换位思考。假如自己是范蠡,不去劝勾践忍辱负重而是要和楚王拼死一搏吗?如果我们是李鸿章,拒绝签这个和约,这个和约就可以不签了吗?
也就是在1206年,宋宁宗想要北伐抗金时,为岳飞平反,追夺了秦桧王爵,改谥谬丑。但是,仅仅两年之后,1208年,又恢复了秦桧的申王爵位及忠献谥号。
老实说,我们现在骂秦桧是奸臣,这更多的是民间行为,但在官方那里,却并非如此。
胡适评价说:秦桧有大功而世人唾骂他至于今日,真是冤枉。
张岱(明清史学家):呜呼!秦桧力主和议,缓宋亡且二百余载。
赵翼:书生徒讲文理,不揣时势,未有不误人家国者。宋之南渡,秦桧主和议,以成偏安之局,当时议者无不以反颜事仇为桧罪,而后之力主恢复者,张德远一出而辄败,韩侂胄再出而又败,卒之仍以和议保疆。
毛:主和的责任不全在秦桧。
这倒不是为秦桧翻案,如前所讲,是因为研究姓名学的缘故,突然好奇,想看看这个大奸臣的名字,本以为会是大凶,没想到人家名字这么好。而一路研究下来,先撇开成见不论,单就人家的一生而言,那是相当成功了。人这一辈子能混成这样,那也真的是了不得了。而在这个过程中也发现了秦桧不为人知的另一面,原来,他一开始也是主战的,但是,自己的主子一定要议和,如之奈何?是杀身成仁,还是委屈保全?秦桧选择了后者。岳飞之死,犹如当年之孔明,刘禅不思进取,任凭孔明一意要北伐中原,心血耗尽,命丧五丈原,令人唏嘘慨叹。非其不忠勇英武,奈何生不逢时也。
毛评价李鸿章说:“水浅而舟大也。”此语用在诸葛亮之晚年,用在秦桧身上,都不为过。
就其姓名来说,秦字上面为三人,桧字中带人,名字中现四人,等于一马事二主。这就是秦桧一开始侍奉宋钦宗,被囚后讨好金国,返回南宋后事奉高宗赵构。其名如是,其人如是。其属马,马遇人,就是被人驱使。人使它往哪里,它就往哪里。这就是好马了,不然的话呢?还能希望这匹马能怎样?
热门评论 最新评论
暂无热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