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行精纪:第八卷论五行二

****第八卷论五行二****

夫五行之性,各致其用,水者其性智,火者其性礼,木者其性仁,金者其性义,逮夫土则信而已,重厚宽博,无所不容。

以之水,则水附之而行,以之木,则木讬之而生。

金不得土,则无自出,火不得土,则无自归,必损实以为通,致虚以为明也。

五行之用,多则太过,少则不及,其气其数,有余不足,皆能致凶,抑扬归中,然后为福,功成者贵于退藏也,将来者贵于荣振也。

功成者谓五行禀旺气者也,旺而能止息,是谓退藏,将来者五行在冠带胎养之地,其气亏而未盈,故欲子母相生,以益其气,则有荣进振发之道也。

如水非其时则涓箇(衰则为梗介死绝则枯藁故为梗介)金旺太过则动作凶,炎炎者贵乎熄,不息则有自焚之灾,滔滔者贵乎止,不止则有自溺之患,夫火行南陆而化热,盛则灾,烈而害物,至酉亥则阴能翕之,然后温燠。

水行北陆而化寒,盛则严冷而杀物,至卯巳则阳能闢之,然后能滋生万物。

此言水火止熄则和也,阴不得阳则沉陷而不兴,阳不得阴则燥进而不复。

夫五行之性,大概以胎、生、旺、库为四贵,死、绝、病、败为四忌,余为四平,然有生而不生,旺而不旺者,此为凶乃先吉也,有死而不死,绝而不绝者,此为吉乃先凶也。

如水见戊申土,此生而不生也,水见庚子土,此旺而不旺也,遇此多成而反败,因喜而反忧,如水见癸卯金,此死而不死也,水见辛巳金,此绝而不绝也,五行气尽,而得父母之德以生益之,则其气复生矣。

遇之者危中有福,穷而通,屈而伸也。

生旺太过,则福中藏祸,死绝太过,则福无可讬。

若夫死绝逢子,殃变能逃。

火土最先,金水尤后,火绝得土,曰睿肤作圣。

火以土为子,火绝于亥,而见丁亥是也,又得土则藏性于土者思而致道者也,此绝火为清明复性之火,见丁亥有气之土,是谓精思,而所感皆通睿则作圣矣。

土绝得金而不忌曰寿。

土绝在巳,得辛巳金是也,金者赤土也,是土之成器者,但生于土而别于土也,传气而成金,虽死而不亡也。

金绝,得水精,复继体。

金绝于寅,得甲寅水是也,金有气也,气绝于寅水者精也,水至寅卯为精啬之地,然精啬则全,精全则神应气化,而形复于本矣。

水绝,得木魂,复天游。

水绝于巳,得己巳木是也,水者精也,绝则精丧,精丧则神离气散而形消,可谓凶矣,然木主魂,能从神而往来者谓之魂,得性归真,随体离形,同于大道者也。

木绝得火,火出木烬,灰飞烟灭,故独为凶,蛇马无胆于焉是证。

木绝于申,得丙申火是也,盖木滋火水土之性,假合而生,脉绝而枯藁,则还水也,灼之而为火,则还火也,腐之而为土,则还土也,亡形失性,故独为凶,蛇马者位在巳午,木历巳午而死,木者于脏属肝,于腑属胆,故蛇马无胆,证木死为凶也。

(烛神经)

五行之中,唯土者万物之母也,水火金木,因之以入,命中得水火木金全,而唯乏土字则夭,盖五行无土主之,则生复不定,在金命人言之,其夭尤速,为金是土之子,故金既无土,从何而生,故云无救无疗。

(壶中子)

五行生、旺、死、绝分引贵贱例。

凡生旺固好,然为死绝加临之,则为驳杂多难,小薄之命,凡死绝固不好,然为生旺加临之,却反为纯粹,此即为福禄之命。

(林开五命)

【功夺造化格】

年月日胎,俱在死绝无气之乡,而得一时在自生或自旺之地者是也。

假令年月日胎俱无气,而得癸酉或戊午丙子庚子辛卯,皆纳音自旺之位也。

火辛巳丙寅己亥甲申戊申,皆纳音自生之地也。

仍需只于生旺处为本命,若大小二运以年太岁,只以生时较量灾福,盖不生不旺,则不能成人故也。

若夫论命运之顺逆,方取本命属阳与属阴,余皆不取本命,而唯以生时生旺之处论之。

【功侔造化格】

本命纳音生居无气之地,却得救助,而往来复旺于本位是也。

假令辛酉人得癸卯,,或癸卯人得辛酉,盖辛酉之木,困于金乡,却得癸卯,则金复旺于酉,而木复旺于卯,往来互换,故为吉会,此类人,先有多难,后享安乐之福,又云:辛酉失位之木,唯对以癸卯,则刚柔相济,得之者,是文明俊敏之士,决取巍科。

(玉霄宝鑑)

【内阳外阴格】

如年时纳音属金水,日月属木火者也。

(五行要论)

【纳音气数】

纳音者天地之气数也,驿马学堂居长生之位,才能官职在旺相之乡,文章富贵处印库之地,如逢衰败则减三分之一,更遇死绝,则去十分之半,切忌空亡冲克,不宜刑害,吞食,故同源相成顺数为上杂数次之则天地气全,基本强壮,同类相伤,(如丁未刑丁丑是也),则支神气散,理无复合,管辂云:五行互旺,虽冲气完,五行相克,虽合气散。

(阁东叟书)

万物负阴而抱阳,冲气以为和,过与不及,则为乖道,故高者抑之使平,下者举之使崇,或益其不及,损其太过,所以贵在折归于中道,使无有余不足之累,即贵人驿马之微意也。

行运亦如之,悟其微意,则于命之说,思过其半矣。

(五行要论)

过与不及,犹物颠倒;气数中庸,应期而发。

五行喜刚柔得中,三命忌盛衰太过。

(鬼谷遗文)

【旺中无禄愚并浪】

凡旺中无禄贵者,乃愚极多狂浪无成,更克本命,又带刑杀,主狂愚无图转,如丙寅得戊午时日也,旺中须爱禄,如丁卯人见戊午,是旺中有禄,丙寅见戊午,无禄有杀,多淫浪愚贱以狂,极则衰故也,做事弄巧成拙或带疾,盖戊午自刑自刃也。

(沉芝源髓)

【三命太弱】

土人寅卯辰,水人寅卯辰,水土同取,火人酉戌亥,缘申上亦有火力,故取,酉戌亥木人,午未申皆太弱,金命不然,若在巳午未转上。

(天元变化书)

【五行忌见】

木火秀而重富,只不可见金金年有灾水木秀而清高,只不可见卯巳卯巳年亦灾丙辛为水,在亥子月中,其水成象,月中要见丙辛旺,富也。

(神白经)

【引起自死自绝格】

假令癸丑年木,乙丑月金,壬午日木,辛丑时土,壬午木自死,引起生年癸丑木自绝,于申自生自旺亦同推之。

(林开五命)

五行无气,为人镇日多忧。

(隐迷赋)

【五行相生相克】

金生水 水生木 木生火 火生土 土生金

金克木 木克土 土克水 水克火 火克金

【五行相生相克要法】

五行相克最为不好,如是福聚之地克他处,却从好断之。

如其他来克福聚之地,即大不好,五行相生最为佳,然以祸相生则为凶,以福相生则为吉。

凡相生相克,遇五行交错,方可论之,如六合、三合、刑害、冲破之类,皆为五行之交错也。

(林开五命)

大率五行尚其变,而不尚其常,贵其隐而不贵其显,死绝有救则为还魂,生旺有克者气散,

若夫彼我之相生,顺则益本,逆则夺气,彼此之相克,顺则势强,逆则有伤。

设如木火相生,顺推之而相生,则益气而荣盛,若命属木,而火来投之,则逆而夺气矣,如木之相克,本命属金而见木,则有强盛之势,如命属木而金来克之,则为伤残之咎也。

(烛神经)

生旺破坏而福浅,死绝有救而贵显。

(广录)

【父子相类格】

火年火月,木日木时,支干纳音相类者皆是。

(三命纂局)

【助气】

如水命人四柱有金土之类是也,主平生稳当享清闲之福。

(广信录)

【还魂格】

五行自死自绝,而有救者是也,递相还者最贵,有福神次之,无福神独自还魂者为下。

(林开五命)

【又还魂格】

火人乙亥 土人丁巳 金人壬寅 木人庚申 水人癸巳

(若人见之,晚发财禄也。)(神白经)

相生相得事如何,仍须禄马位包罗,六合天乙来相照,身居两府定无蹉。

(鬼谷要诀)

【绝处逢生是福媒】

如辛巳金绝在寅,而见戊寅土,最贵,以戊干神阳土,压辛之阴金,金绝在寅,见戊寅纳音土,亦生辛巳纳音金,六辛贵在寅,五行绝处逢生是父母,故为福,他准此。

【纳音支荫应微富】

如丁卯火犯亥卯未,三合全,虽有癸亥水克,亦主富,上下皆得木气生,如王韦明相公,己未年,乙亥月,丙寅日,辛卯时,虽亥卯未木局生,纳音火,奈气伤己土,久后恶死,如甲乙人逢申子辰,为甲乙木体遇申子辰皆水也。

(沉芝源髓)

身土遇火生而渐利,命水得金乃优长,金多须火或从革以成命,木重得金揉曲直而任使。

水流不止,须土以攘之,火盛无依,惟水以济之。

身命喜于生旺福,干不嫌克制,假如火至盛旺,左右无木,须得水制,方成既济,火轻则不然。

(鬼谷遗文)

肝江李秦伯曰:五行用得其宜,虽相克而为福,五行用失其宜,虽相生而为灾。

如水遇土而止,土遇木而秀,木遇金而成器,金遇火而熔铸,火遇水而灭形,水生木,木通则水竭,木生火,火旺则木焚,火生土,土旺而火痊,土生金,金贵则土贱,金生水,水旺则金沉,是也,又如金克木,金气和则成器,否则伐木。

木克土,木气和则成林麓,否则茅次。

土克水,土气和则水流,否则成渊塞。

水克火,水气和则既济,否则各灭形质。

火克金,火气和则熔铸,否则损模也。

【分清浊等差】

清者是因浊而清也,五行有所制伏之谓也,假令水病见土则浊,却非土堤防则不能止息,既止息,则清之有渐也,不可太过不及。

浊者五行无制伏也,如金多无火,水多无土,火多无水,木多无金,土多无木也,故五行有反极之说,如赵士鹏中大命丁卯年火,丁未月水,乙酉日水,甲申日水,鬼气生旺而极也,水极生木,木生火,故极则变,变则通也,又如程禹尚书,丁卯年火,辛亥月金,庚戍日金,庚辰时金,是金极变丙水为火官,寅戍为魁星矣,又李庄显谟丙寅年火,庚寅月木,丁未日水,壬寅时金,无克制富贵而寿,盖四柱下生上而粹为实也,又如李迨侍郎,乙丑年金,己丑月火,癸巳日水,丁巳时土,虽作二十年从官,而不在君侧,无妻无子,盖四柱下克上也,寿亦短于庄,如此制伏,千变万化,不能穷尽,略举四命以较之。

(广信集)

火不畏水,藉之然后以济物,木须赖金,制之然后以成器。

五行之内,火虽畏水,火不得水,则又不能济物,木虽畏金,木不得金,则又不能成器,火人得水者,在格曰未济,言其终得相济也,木人得金者在格曰断轮,言其终得用也,火少而水多者,火之势不及于水,乃畏其水也,金寡而木众者,金之势不及于木,乃困于木也。

金火全,名铸印,犯丑字,即为损模,木金等,曰断轮,向秋生,而为伤斧。

金亦两得,火亦两得,在格谓之铸印,怨恶见丑字,盖铸印必藉土为模,辰戍丑未皆土也,丑为破坏之字,得之者乃铸印损模,模既损,则火散金消,反致殃矣。

木亦两得,金亦两得,在格谓之断轮,偏恶秋生,盖秋为肃杀之时,乃断轮伤斧,斧既伤,则木弱金阙,反致矣。

(壶中子)

【水为相济则精神具足,金木互用则仁柔义刚】

水者精也,火者神也,二物相济,故精神明灵而具足,金刚则木柔,二物互用,则仁柔义刚,而两相得矣。

(烛神经)

【论其眷属,忧其死绝】

莹和尚注云:生我者为父母,我生者为子孙,克我者为官鬼,我克者为妻财,比和者为兄弟,处在危亡之地,忧居休囚死绝之乡。

三命钤云:生我者为禄,我生者为库,我克者为财,克我者为鬼,如金以土为禄,水为库,木为财,火为鬼,余彷此。

【值病忧病,逢生得生,旺相峥嵘,休囚绝灭】

莹和尚注云:值病忧病,以休囚绝灭而言;逢生得生,以旺相峥嵘为义。

值病忧病者,五行病中逢鬼也,如木值辛巳金,火值甲申水,土遇庚寅木,金逢乙亥火,如此之类,休囚绝灭。

逢生得生者,五行生处逢生也,如木临癸亥水,火得庚寅木,水值壬申金,金逢丁巳土,如此之类,旺相峥嵘或逢之岁运,或值之鎡基,更看始终,随宜消息。

【父病推其子禄妻灾课以夫年】

莹和尚注云:五行相生为父子,阴阳相制为夫妻,假令无病,无疑畏火,急求水以救之,盖金生水为子,水尅火故也。

又如金灾者,恐值火也,且看火之休旺如何?盖尅我者为夫,此乃救解二法,最为详要。

王氏注云:如丙寅火人见戊申土,火虽病而为戊申之父,父虽病而戊申土长生,父承子禄之荫,虽病而不致死也,或丁卯火见甲午金,为妻金至午败,可谓妻灾矣,以丁卯火旺在午又逢禄,金火相传,阴阳相合而生造化,所谓妻随夫贵也。

【金木未能成器,听哀乐以难名,似木盛而花繁,状密云而不雨】

莹和尚注云:金不能成器,惟火以陶鎔,木未能成功,假金而凋金。

王氏注云:谓哀乐者,盖木主春,其性仁,春则万物发生,可谓乐也。

金主秋,其性义,秋则万物肃杀,可谓哀也,木无金,金无火,未能成器,为哀为乐,难以名状。

似木盛而花繁,密云而不雨,是谓有虚声,而无实迹焉。

与生地之相逢,宜退身而避位。

莹和尚注云:本命长生中逢旺鬼是也,如金逢乙巳火,土遇庚申木,火见甲寅水,木逢辛亥金,得于四柱或临大命者,宜退身而避位。

王氏注云:如戊申得壬申,戊申土生壬申金,金至申而临官,父传子道也,子强则父衰,父已成功,自当告退,盖生者不生,物不两立,是知五行他生而我休,子代父位也。

(珞琭子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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