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渊海子平》赋论(五)弃命从杀论

****《弃命从杀论》****

甲乙无根,怕逢申酉;杀合逢之,双目必朽。

甲木无根,生于丑月;水多转贵,金土则折。

乙木酉月,见水为奇;有根丑绝,无根寅危。

乙木坐酉,庚丁透露;二库归根,孤神得失。

丙火申提,无根从杀;有根南旺,脱根寿促。

阳火无根,水乡必忌。

阴火无根,水乡有救。

阴火酉月,弃命就财;北方入格,南则为灾。

戊己亥月,身弱为弃;卯月同推,嫌根劫比。

庚金无根,寅宫火局;南方有贵,须防寿促。

辛巳阴柔,休囚官杀;运限加金,聪明显达。

壬日戌提,癸干未月;运喜东方,逢冲则绝。

弃命从财,须要会财。

弃命从杀,须要会杀。

从财忌杀;从杀喜财;命逢根气,命殒无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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