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平真诠第38章论食神取运

****《子平真诠评注》第38章 论食神取运****

原文:食神取运,即以食神所成之局,分而配之。

食神生财,财食轻,则行财食,财食重则喜帮身。

官煞之方,俱为不美。

徐注:食神生财之局。

因身轻身重而不同。

身重喜行财食,身轻则喜帮身。

若食神透干,比劫运俱不忌,官煞运均忌。

身重者如本篇梁丞相命:

丁未 癸卯 癸亥 癸丑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

此造妙在亥卯未三合,透出丁火,身强食旺而财透。

木火运固美,金水运亦吉,戊戌十年,必有挫折也。

此造若原局透一壬字合丁,不能照此看法,喜金水木而不宜火土矣(参观十干配合性情节)。

己未 壬申 戊子 庚申 辛未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

土寄四隅,申亦土之长生也(见阴阳生死节)。

年逢己未,日元弱而不弱;时上庚申,食神专禄,壬水生于申,子申合局,身强财食并旺。

庚金透露,己巳戊辰帮身运甚美,印运亦吉。

此俗所谓专禄格也(见时说拘泥格局节)。

(林注:此造无火,土无原神,应该是身弱财食并旺,而非身强,倘若是身强,当以金水之财食为喜用,又怎会以印比为喜用呢?)

《喜忌篇》:“庚申时逢戊日,名食神专旺之方,岁月犯甲丙卯寅,此乃遇而不遇”,正合此格。

此为本篇谢阁老造,亦是身重食旺也。

至于身轻食旺者,如本篇沈路分造:

丁亥 癸卯 癸卯 甲寅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

癸水虽通根于亥,而亥卯合局,日时寅卯而透甲,食伤旺而生财,为身轻泄气太重。

支行印绶之乡为最美,比劫帮身亦佳,但宜支而不宜干,见壬则合去丁财,见癸亦不免争财之嫌。

亥子丑北方劫地,则甚美也。

又本篇龚知县造如下:

甲午 丁卯 癸丑 丙辰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

同一身轻,而上造为食重财轻,此造为食轻财重,而身弱则一也。

故皆以帮身运为喜。

帮身之中,食重喜印,财重喜劫。

此造得意,必在壬申癸酉运中。

又两造比较,沈造格局清,此造格局较杂,贵贱高低之分,全在清浊纯杂之间。

以其格局夹杂,虽在佳运,不过百里之尊而已。

原文:食用煞印,运喜印旺,切忌财乡。

身旺,食伤亦为福运,行官行煞,亦为吉也。

徐注:食用煞印者,弃月令食神而用煞印也。

看法同偏官用印(参观偏官用印节),用印化煞,故最忌财破印党煞,官煞运有印化反吉。

又身旺印旺,食伤泄亦佳,身弱则不宜伤也。

如本篇常国公命:

辛卯 辛卯 癸酉 己未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

弃食用煞印也。

印旺而身不强,故财最忌,食伤运亦一尘不染宜也。

印劫最为美运,官煞有印化亦无碍,如己丑、戊子、丁亥,皆佳运也。

丙戌运,戌合卯刑未,此十年皆财运,恐难为继。

原文:食伤带煞,喜行印绶,身旺,食伤亦为美运,财则最忌。

若食太重而煞轻,印运最利,逢财反吉矣。

徐注:食神带煞,谓原局无印绶也。

此段须分三节看;

(一)身弱,煞克身,食神泄气,倚轻倚重,均不为美,唯有印运最利,比劫亦利。

(二)身旺煞强,则食伤制煞,极为贵格。

运喜食伤,唯忌财运。

(三)食伤制煞太过,即煞轻食重也,法须扶煞,故财运反吉。

然不及印运之美,盖印可以去食之太过,化煞滋身,一得三用也。

如本篇胡会元造:

戊戌 壬戌 丙子 戊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

此食神制煞太过也。

甲乙印运为美,癸亥子丑官煞运反吉,丙寅丁卯劫印帮身,最为美运,戊辰最忌。

盖丙为太阳之火,水猖显节,不畏水也;土众成慈,遇土反晦也。

见论干支节。

癸酉 辛酉 己卯 乙亥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

此本篇刘提督造也。

虽癸与乙之间,隔以己辛,财不党煞,但身弱克泄两忌。

幸所行之运己未、戊午、丁巳、丙辰,印绶比劫相连,故能贵为提督。

否则,格局虽清,无益于事,若非运助,安能望贵乎?

原文:食神太旺而带印,运最利财,食伤亦吉,印则最忌,官煞皆不吉也。

徐注:食神太旺而带印,有种种不同,夏木见火,火旺木焚,运喜印绶,用水润木也。

若食神旺,带印而利财者,本篇未有其例。

兹另举敝友李君一造:

戊戌 己未 丙子 庚寅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

丙火通根戌未而时寅,带印也。

戊戌己未,土居其四,食伤太旺,运最利财,盖庚申辛酉,泄土之气也。

官煞不利,火土枯燥,加入滴水,不足以润燥,而反激其焰也。

泄气已重,食伤未必为福,印绶未必为祸,唯非佳运则可知也。

八字各个配合不同,为喜为忌,羌无一定,特举其一例耳。

原文:若食神带印,透财以解,运喜财旺,食伤亦吉,印与官煞皆忌也。

徐注:食神带印,透财以解,与上节带印有不同。

盖上节食神太旺,而印又不能损食为用,不得已用财泄食伤之气也。

此则日元旺,喜食伤之泄,而带印夺食伤用,故云透财以解。

上节重在食神太旺,此则食神不旺。

另举例如下;

己亥 丙寅 甲寅 壬申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

甲木生寅月而透丙,本有木火通明之象。

时上枭印夺食,透己土财以解之,惜病重药轻。

运喜财旺,食伤亦吉,印与官煞均忌。

此造惜运行西北官煞印绶之乡,否则,前程未可限量也。

以上为照常例扶抑论用取运也,至若以气候之关系而调候取用,则又当别论。

如本篇舒尚书造:

丁亥 壬子 辛巳 丁酉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甲辰

金水食神用煞,与金水伤官用官相同,皆调候之意也。

用神为官星,运亦喜财官。

如此造己酉戊申印劫之地,无荣辱可言,而丁未丙午最美,乙巳甲辰三运亦佳。

盖原局金寒水冷,非可以当理取也。

又如本篇钱参政造:

丙午 癸巳 甲子 丙寅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

木火伤官用印,亦调候之意。

印轻则专用印劫,如此造癸印得禄,气象中和,故丙申丁酉皆为美运。

若戊戌财运,破印恐不能免也。

金水用官与木火用印,同为调候,然有不同者。

金水非见官不可,而木火无印,若身强亦可就贵。

如本篇黄都督造:

己未 己巳 甲寅 丙寅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

甲木坐寅,时又逢寅,日元甚旺,旺而泄秀,亦可用也,唯火多则木有自焚之患。

此造妙在食轻财重,火泄其气,唯究嫌偏要,贵多就武。

行运仍宜印劫之地,乙丑、甲子、癸亥、壬戌三十五年,最为美利,虽命造本佳,亦运助之也。

点赞

热门评论 最新评论

暂无热门评论

相关推荐

阅读更多资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