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zhi上,他改ge了秦国户籍、军功爵位、土地制度、行政区划、税收、度量衡以及民风民俗,并制定了严酷的法律;经济上,他主张重农抑商、奖励耕战;军事上,他统率秦军收复了河西之地,被秦孝公赐予商於十五邑,号为“商君”,史称为商鞅。公元前338年,秦孝公死后,商鞅被公子虔诬为谋反,战败死于彤地(今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西南)。尸身被运至咸阳车裂,全家被殺。
商鞅在历史上比较有争议,主要是因为,他欺骗了魏国的公子卬(商君违礼义),动用酷刑,并且,其结果是被车裂,祸灭九族。
而正面的评价也是比较多的,班固曰:“孝公用商君,制辕田,开仟伯,东雄诸侯。”王安石曰:“今人未可非商鞅,商鞅能令政必行。”
这是从历史上看的,那从姓名学上来讲,我们是否可以一窥内中的实情呢?
商鞅,公元前395年,丙戌,属狗。
不过,关于商鞅的姓,还是比较复杂的。
商鞅并不姓商,商只是他的封地。公元前341年在他54岁的时候,因为他攻打魏国大获成功,秦孝公封他于、商两地十五邑,因此号为商君。
在春秋战国时期,姓是姓,氏是氏,是分开的,两码事。姓代表的是以母亲一方为主的血统,商鞅为姬姓,也就是说,商鞅是由姬姓的女人所生而一脉传承下来的。姓主要是别婚姻,古人那时就知道,近親结婚对后代不好,所以,同姓不结婚。
氏主要是别贵贱。只有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才有氏,普通人是没有氏的。氏的来源很多,因为家族,因为封地,因为官职,因为职业,因为祖上的字,等等,总之是身份地位、荣耀的象征。
商鞅姓姬,氏公孙,因此又叫公孙鞅。以字为族者,多用于公族。当时之制,诸侯之子称公子,公子之子称公孙,公孙之子不可再称公孙,乃以其父祖之字为氏。商鞅乃卫国国君之孙子辈,所以叫公孙鞅,如果是儿子辈那就叫公子鞅了。诬告商鞅谋反而致商鞅于死地的公子虔,就可以知道,这人是个贵zu,他父亲是个公侯,他是公侯的儿子(秦献公之子),所以叫公子虔。
商鞅又叫卫鞅,这是以其祖上的封地而论的。当然,这里面还是有血脉的因素,也就是说,商鞅和卫国的国君有血缘关系,因此才可以叫卫鞅。只是住在卫国,但没有血缘关系,就不能叫卫鞅。
因此,姓是不变的,但氏可以变。
商鞅,姓姬,氏公孙,氏卫,氏商。因此也叫公孙鞅,卫鞅,商鞅。
贵zu阶ceng消失之后,姓与氏就合而为一了,统称为姓氏。
那在论姓名学的时候,商鞅的姓氏以什么为准呢?
商鞅在没到秦国之前,那时在魏国,《史记》载:“公叔曰:‘痤之中庶子公孙鞅’”。说明这时候的商鞅叫公孙鞅。商鞅到了秦国之后,《史记》中是称为“卫鞅”,“商”是在其54岁得到商的封地之后的氏,因此,商鞅的氏,当以公孙和卫来论。
公孙鞅,或卫鞅。
转化成繁体是公孫鞅,衛鞅。
公孙,在今天来看就是复姓,两个字要同时看。“公”字,上面为“八”,对应于酉鸡,因为酉鸡在属相中排第八位。商鞅丙戌年属狗,申酉戌三会,本来是好的,但三者五行皆为金,吉中带凶。
衛字,为双人旁,狗逢人为吉,逢双人则为不忠,吉中带凶。
姓主出身,家境,声望。
商鞅的出身是很不错的,出身贵zu,卫国国君的孙子。但是,卫国是个小国,内部纷争不断。商鞅觉得在卫国得不到发展,就去到魏国。在魏国虽然受到公叔痤的推荐,但却不被魏惠王赏识,后来只好去到秦国。在秦国受到秦孝公重用,才华得以发展,但秦孝公一死,太子即位,当时的贵zu公子虔等就诬告商鞅谋反,商鞅因此而被通缉,终被车裂。
这都体现在这个姓上。不管是公孙,还是卫,都是吉中带凶,所以在出身、家境、声望上也是吉中带凶,有好的一面,同时也伴随有不利的影响。
再来说这个名。
“鞅”这个字很特殊,好象历史上的人物,只有商鞅名字中用这个字,很少有叫鞅的。
鞅指套在马颈或马腹上的皮带。
对于属狗者而言,这个鞅字很好。因为,如果狗被套上这样的皮带,那就等于是拿狗当马使,升格了,那狗就成了拉雪橇的狗,就能发挥狗的大用。
但同时,鞅字拆开,右边为央,央对应于中,五行为土,商鞅生于丙戌年,丙为火,戌为土中金,火生土,土土比旺,土生金,大吉。这对应于个人的事业,商鞅在事业方面是很成功的。
鞅字左边为革,革为皮,对于属相狗而言,那就成了狗皮了,代表着牺牲奉献,被宰。从命理上来讲为凶。鞅字对应于40-60岁,商鞅57岁被车裂,正对应在这个“革”上。
从命理上来讲,商鞅有这样的名字,所以有这样的人生。名字与其人生是完全相应的。
从事理上来讲,商鞅真的象后人所说的“商鞅严格执法、滥用酷刑的行为招致普遍的怨恨,以致招致杀身之祸”?
商鞅严格执法是真的,但这根本算不上是缺点和毛病,用酷刑厉法也是真的,但没有“滥用”。后人在评价时多添加这两个字,两字之差,性质大不相同。即使到了今天,“有法可依,有法必依,执法必严,违法必究”,难道“执法必严”有什么问题吗?用酷刑这有时代背景(非常时期用重典),但是“滥用”则不存在。综观史书,没有发现商鞅有乱用刑的事情。《资治通鉴》里讲是“用法严酷”,但不是“滥”。
再一个,商鞅变法,引来的是部分人的不满,不是“普遍的怨恨”。《资治通鉴》中说是“为相十年,人多怨之”。这里的人指的是部分人,而不是所有人。不然,就可能讲“民多怨之”了。《史记》中说:“行之十年,秦民大说(悦),道不拾遗,山无盗贼,家给人足。”老百姓是开心的,拥护的。李斯评价说:“孝公用商鞅之法,移风易俗,民以殷富,国以富强,百姓乐用,诸侯亲附。”这样的评价很多,不一一例举。
总之,老百姓是高兴的。同时,君主也是高兴的,从商鞅与秦孝公开始聊变法的事,“公与语,不自知膝之前于席也。语数日不厌。”秦孝公伸长脖子都听傻了,不由自主地身体向商鞅靠近,聊了好几天都聊不完。秦孝公对商鞅是大力支持的,可以说是宠信有加。
那到底是谁不高兴呢?《史记》中讲得很明确:“商君相秦十年,宗室贵戚多怨望者。”这与《资治通鉴》中所讲的“人多怨之”的人,指的是同一类人,也就是宗室贵戚。
所以,商鞅变法,只会让两种人不高兴,一种就是宗室贵戚,一种是自己的敌人,如魏惠王。魏国被商鞅打败后,魏惠王说“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”。
那是商鞅不会做人、不知道圆融、不懂得功成身退?也不是。客观事实是,变法这个事本身就是得罪人的事。自古以来变法成功且全身而退者基本没有:
在商鞅之前的吴起,在楚国变法,大获成功,但是,和商鞅一样,变法触动了贵zu的利益,后来,支持吴起的楚悼王新死,尸体还没埋,那些贵zu就联合起来射杀了吴起,吴起也是死后被车裂的。同时,吴起一死变法就结束了。
王安石变法以失败告终,王安石在生前数次因变法的原因而被罢相,好在他死得快,其他人想要收拾他的时候他就自己郁闷死了,所幸没有身败名裂。
张居正变法也获得了成功,张居正活着的时候没人敢动他,他一死,就开始被整,被抄家,险遭开棺鞭尸,家属或饿死或流放。
戊戌变法世人皆知,变法失败,六君子被砍了头。
所以,变法向来都是得罪人不讨好的事。
司马迁认为商鞅“其天资刻薄人也”,这话有失公允。司马迁只是在传末讲了这个话,但在其通篇的记载中,找不到商鞅“刻薄”的事例。这个“刻薄”具体体现在什么地方?没有。而事实上,就通篇来看,司马迁是认可商鞅的,这从两个方面可以看得出来,一个是称呼上。司马迁称商鞅为“商君”,这个名称颇耐人寻味。“君”有两义,一个是国君,因为商鞅受封于商地,所以称他为商君;另一个是,在当时“君”是一种尊称,对身在高位或有德行之人的称呼。称商鞅为商君,其实就是对商鞅的肯定。
此外,《史记》中也多是赞美之辞,如:“行之十年,秦民大说(悦),道不拾遗,山无盗贼,家给人足。”又曰:“居五年,秦人富强,天子致胙于孝公,诸侯皆贺。”从天子看不起秦君到赏赐祭礼,从当时一个弱国,到“诸侯皆贺”,可以说是,老百姓开心,君主开心,国富民强,国际声望大涨,司马迁对此是给予充分肯定的。
再有一个,司马迁称那些诬陷商鞅的人为“公子虔之徒”,之徒就是之流的意思,这里面有看不起的语气。从另一面,其实是对商鞅的支持。
但司马迁又为什么说商鞅“天资刻薄”,“商君少恩”,这里面似有难言之隐。
商鞅之死,主要原因是变法触动了贵zu阶ceng的利益,所以,就象吴起一样,贵zu阶ceng的人想让他死。还有另一个原因,就是新君想借此而立威。这个与张居正、年羹尧的死都是一样的。新君上位,把一个很牛的人干掉,那就竖立了自己的權威,一下就把人给震住了。同时,新君上位,不太可能只靠商鞅这样的一个人治理国家,那样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功高欺主,所以,把一个商鞅干掉,就同时达到了这几个目的。商鞅死后,其法并没有被废,这就是新君对他的肯定。但是,对于王权的统治,新君又不得不如此。
这就是帝王之术。但是,这个,司马迁是既不能道破,更不能写进《史记》当中。所以,司马迁用一个子虚乌有的“刻薄”发了一通毫无根据的感慨,以此来引发后人的品味。这也是司马迁的良苦用心之处。
在《史记》中,司马迁讲了一个有关赵良的故事。这里用了很大的篇幅。大意就是,有个叫赵良的人对商鞅说,你这个变法狠了点,你看古之圣人,都以道以德以仁治天下,你却整这样的酷刑。古人都讲究功成身退,你现在已经功成,何不身退呢?你把人都得罪了,还不干快想辙那不等死吗?
这里面就存在一个问题,就是你是从哪个角度看商鞅变法这个事的?赵良代表的是士人阶ceng,他们既考虑到治国,同时也兼顾自身的安危。从老百姓的角度,“秦民实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”,就是一开始说变法不好,后来又说好,一开始不习惯,后来习惯了,并且“秦民大说(悦)”。对于君主,肯定也是乐于接受和肯定的。从历史的角度来看,商鞅变法,使得国富民强,达到了变法的目的,并且深深影响数千年,其功大焉。其得罪的只是贵zu阶ceng。
所以,象赵良所说的,商鞅考虑过没?从一开始就考虑过。商鞅变法之初就对秦孝公及当朝官员们说:“且夫有高人之行者,固见非于世;有独知之虑者,必见敖于民。愚者暗于成事,知者见于未萌。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。论至德者不和于俗,成大功者不谋于众。”
这段话的意思就是说:那些高人,通常会被世人所非议;有独到见解的人,在世人眼中就是桀骜不驯。那些愚昧的人,等事情已经发生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,而那些有智慧的人,在事情没发生时就可以预料到结果。不能与老百姓商量事,等这个事做好了老百姓自然会乐于接受。有嘬高道德的人不附和世俗,成就伟大功业的人不与一般人共谋。
这并非是商鞅狂妄,事实证明,他就是那种高人、独知、至德、成大功者。
在魏国的时候,公叔痤把商鞅举荐给魏惠王,结果魏惠王很不以为然。公叔痤就建议商鞅快跑吧,商鞅当时就说,魏惠王不听您的话用我,又怎么会听您的话殺我呢?事实证明,魏惠王果然没殺他——根本就没拿他当根葱。通过这个事情就可以看出,商鞅是“知者见于未萌”,他对自己的结局是很清楚的。
再有一点,商鞅见秦孝公,见了四次。Di一次,商鞅给秦孝公讲的是帝道,结果把秦孝公给说瞌睡了;Di二次讲的是王道,秦孝公很不高兴;第三次商鞅给秦孝公讲霸道,这次,“其意欲用之矣”,秦孝公想用他了。第四次商鞅给秦孝公详细讲霸道的具体措施,直接把秦孝公听入迷了,连着讲了好几天。
所以说,商鞅当时是献了三策,帝道,王道,霸道,这三策可以说是上、中、下三策,后来秦孝公急功近利,采用了下策。
所以,不是商鞅变法为什么要这样,是秦君想要这样。
并非是商鞅的方法不好,是商鞅还有更好的方法,但是,秦君不用,如之奈何?
并非是商鞅不知道自己的结局,而是已经选择了一条不归路,我不下地yu谁下地yu?就象海瑞给自己买好棺材,与妻子诀别,然后冒死给皇上上《治安疏》,就象左宗棠抬着棺材去西征,自古以来这种人太多太多了,戊戌六君子,明知是死,笑赴刑场,康有为说“若死而中国能强,死亦何妨!”谭嗣同曰:“我自横刀向天笑,去留肝胆两昆仑。”这是一种怎样的情怀和信仰。
所以,毛润之的评价是很中肯的:
也许只有站在毛的角度,才能更容易与商鞅产生共鸣,从而理解商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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