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***《子平真诠评注》第18章 论四吉神能破格****
原文:财官印食,四吉神也,然用之不当,亦能破格。
徐注:官煞财印食伤,乃五行生克之代名词,以简驭繁,并寓刚柔相配之义,故有偏正名称,无所谓吉凶也。
合于我之需要,即谓之吉,不合需要,即谓之凶。
成格破格,系乎喜忌,不在名称也。
详成败救应节。
原文:如食神带煞,透财为害,财能破格也;春木火旺,见官则忌,官能破格也;煞逢食制,透印无功,印能破格也;财旺生官,露食则杂,食能破格也。
徐注:食神带煞,以食制煞为用也。
见财则食生财党煞,为破格,若不带煞,则食神格喜见财矣。
春木火旺,为木火伤官,见官破格。
煞逢食制,见印夺食,财旺生官,见食则伤克官星,并皆破格。
是故官用食破,印用财破。
譬之用药,参苓芪术,本属良材,用之失宜,亦能害人。
官忌食伤,财畏比劫,印惧财破,食畏印夺,参合错综,各极其妙。
弱者以生扶为喜,强者因生扶而反害;衰者以裁抑为忌,太旺者反以裁抑而得益。
吉凶喜忌,全在是否合于需要,不因名称而有分别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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