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平真诠第19章论四凶神能成格

****《子平真诠评注》第19章 论四凶神能成格****

原文:煞伤枭刃,四凶神也,然施之得宜,亦能成格。

如印绶根轻,透煞为助,煞能成格也。

财逢比劫,伤官可解,伤能成格也。

食神带煞,灵枭得用,枭能成格也。

财逢七煞,刃可解厄,刃能成格也。

徐注:四凶神能成格者,以煞伤枭刃为相神也。

印轻透煞,以煞生印而成格。

财逢劫夺,以伤化劫而成格。

食神带煞,以枭制食化煞而成格。

财逢七煞,以刃分财敌煞而成格。

合于需要,皆可以为我之助也。

原文:是故财不忌伤,官不忌枭,煞不忌刃,如治国长抢大戟,本非美具,而施之得宜,可以戡乱。

徐注:财须根深,最宜食伤相生;官宜印护,枭印同功;劫刃太旺,官煞咸美。

用之合宜,皆为助我之神,岂因名称而有分别哉!

点赞

热门评论 最新评论

暂无热门评论

相关推荐

阅读更多资讯